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方应当缴纳契税,契税实行幅度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
(一)适用税率: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照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方应当缴纳契税,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在缴纳契税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我国目前只对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自然人征收房产税,而企业、政府单位和个人均不在征税范围内,在计算个人房产税时,只需考虑个人拥有的房产。
自2011年1月1日起,个人房产税的起征点为每平方米12元,当房产建筑面积小于100平方米时,每平方米征收标准为12元;当房产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平方米时,每平方米征收标准为24元,还存在一个免税优惠,即房产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且不超过当地同类房屋平均租金的,免征房产税。
假设某人拥有一处价值20万元的房子,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那么他应该缴纳的房产税为:
计算房产面积小于100平方米时的应税面积:
由于该房产面积为120平方米,超过了100平方米的部分为20平方米。
分别计算两个部分的房产税:
当房产面积小于100平方米时,房产税率为12元/平方米:
此阶段应税面积:100平方米 × 12元 = 1200元
当房产面积大于100平方米时,房产税率为24元/平方米:
此阶段应税面积:120平方米 × 24元 = 2880元
合并两个阶段的房产税,得到最终的房产税总额:
总房产税 = (1200 + 2880) = 4080元
该人应缴纳的房产税为4080元。
房产税的具体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咨询当地税务局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最新信息,注意区分个人房产税与企业房产税的不同,避免混淆。